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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漢孝和皇帝紀下卷第十四  袁宏

九年(丁酉、九七)

  春三月癸巳,濟南王康薨,謚曰安王。

  康不修法度,通賓客。人有上書告康使中郎將張陽、董臣招來州郡姦猾顏忠、劉子產等,案圖書,謀議不軌。有司舉奏,明帝以至親不忍窮竟,削祝阿、隰陰、東〔朝〕(胡)陽、安德、西平昌五縣。〔一〕康殖財貨,治宮室,奴婢至千餘人,廄馬千餘匹,田八百餘頃。何敞之為傅,上疏諫曰:「蓋聞諸侯之義,以制節謹度為忠,然後能保其社稷,和其民人〔二〕。昔管仲相齊,九合之功〔三〕,而孔子譏其器小,以奢侈逼上,不知禮也〔四〕。今大王以骨肉之親,享蕃國之尊,當率先天下,以為化首。今國家制度,王侯車服章事有其科,不可越也。夫文繁者質枯〔五〕,木勝則人亡〔六〕,經傳所載也。且君國者以道德仁義為營,豈飾宮室,充實廄馬為尊哉!楚作章華,吳興姑蘇,卒亡;景公千駟,民無所稱〔七〕,其效也。如大王數游諸第,出入無節,或涉晨夜,非所以遠防未然,臨深履薄〔八〕,垂示後嗣之法也。願大王修恭儉,遵古制,以法自治,以禮率下,省奴婢之數,減乘馬之費,以禮起居,則敞之願。藥酒苦於口而利於病,至言逆耳而便於行〔九〕,惟大王深察愚言。」王甚敬禮而不能改。

〔一〕 據范書及續漢志改。

〔二〕 以上取孝經諸侯章之文。

〔三〕 史記齊太公世家曰:齊桓公稱曰:「寡人兵車之會三,乘車之會六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。」史記正義曰:「左傳云魯莊公十三年,會北杏以平宋亂;僖四年,侵蔡,遂伐楚;六年,伐鄭,圍新城也。」此所謂兵車之會。正義又曰:「左傳云魯莊公十四年,會于鄄,十五年,又會鄄;十六年,同盟于幽;僖五年,會首止,八年,盟于洮,九年,會葵丘是也。」此所謂乘車之會。

〔四〕 論語八佾曰:「子曰:『管仲之器小哉!』或曰:『管仲儉乎?』曰:『管氏有三歸,官事不攝,焉得儉!』『然則管仲知禮乎?』曰:『邦君樹塞門,管氏亦樹塞門;邦君為兩君之好,有反坫,管氏亦有反坫。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!』」禮記雜記下亦引孔氏類此之譏。樹,旅樹,即門屏也。反坫,反爵之坫。皆諸侯之禮,而管仲用之,故孔子斥其偪上不知禮。

〔五〕 論語雍也曰:「子曰:『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,文質彬彬,然後君子。」敞言蓋脫胎于此。

〔六〕 惠棟曰:「晉語云:士茁謂知襄子曰:『今土木勝,臣懼其不安人也。』室成三年而知氏亡。此木勝人亡之說也。」

〔七〕 見論語季氏。

〔八〕 詩小雅小旻曰:「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」

〔九〕 史記留侯世家及孔子家語均載此語,字句稍有不同。

  夏五月,封皇后父陰綱為防侯〔一〕。綱上疏辭位,以特進侯就第。綱弟鳳、謁為郎中,子軼、政、比黃門郎〔二〕。陰氏自建武以來,緣戚屬之故,世為卿校,外典禁兵,內侍帷幄,賞賜恩寵,貴重當世。

〔一〕 范書陰識傳作「吳房侯」。又胡三省曰:「吳房蓋合吳城、房國以名縣也。」其屬汝南郡。袁紀作防侯,誤。

〔二〕 范書「政」作「敞」。

  秋八月,蝗蟲飛過京都。

  閏月辛巳,皇太后竇氏崩。太尉張酺與司空、司徒共上〔奏〕,依〔光武黜〕呂太后故事〔一〕,貶竇太后尊號,勿葬敬陵。百官言之者亦多。上手報酺曰:「禮,臣子無貶親之義。今皇太后家雖不遵法度,然常欲自減損,奉事十年,恩不忍虧。案前世上官太后〔亦〕(子)奉終從義〔二〕,其勿復議。」丙申,葬章德竇皇后。

〔一〕 皆據范書皇后紀補。又「司空」當在「司徒」之下。時司徒劉方,司空張奮。

〔二〕 據嚴可均校改。

  隴西羌犯塞,執金吾劉尚將三萬騎擊平之。

  九月庚申,司徒劉方有罪自殺。

  初,梁貴人生和帝,竇后以為己子,養而隱之。貴人者,梁竦女也。

  永平初,竦兄陵鄉侯松因事徙邊,後詔書聽還本郡,闔門不出,作經書數篇,名曰七序。班固見而稱之曰:「昔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〔一〕,梁竦作七序而竊位素餐者慚。」輕財好施,不治產業。兄嫂舞陰長公主振施諸梁,親疏有序,然猶獨敬異竦,衣裘品物事殊別。竦未嘗獨饗,常與宗族共之。竦少長京師,逮父兄時遊士林,故不樂歸鄉里。雅有大志,每登高望遠,未曾不歎息曰:「大丈夫居世,生當封侯,死當廟食。詩書足以自娛,州郡之職,但勞人耳。」竦生二男三女,長男棠及翟,長女憑及二貴人〔二〕。

〔一〕 見孟子滕文公章句下。

〔二〕 「憑」,蔣本據范書改作「嫕」。通鑑考異曰:「嫕」,袁紀皆作「憑」,是宋本即如是,而黃本亦然,故仍復其舊,以存異文。

  初,馬太后〔求〕良家女〔一〕,貴人與姊以選入宮,得幸於帝,生和帝。竦不勝喜,與舞陰長公主私相慶,語泄,聞於竇氏。竇氏欲專名太子外家,心惡梁氏,欲毀貶之。乃誣以惡逆,詔郡縣考竦,死獄中,家屬〔復徙九真〕〔二〕,舞陰公主居新野,使者護守之。〔三〕貴人與姊以憂死,葬禮有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梁竦傳及袁紀文義補。

〔三〕 范書作「坐徙新城」,注曰:「新城,今洛州伊闕縣也。」與袁紀異。

  竇后崩,舞陰公主子梁扈遣從兄擅奏記三府曰〔一〕:「春秋之義,母以子貴〔二〕,漢家舊典也。今梁貴人親育聖躬,而不蒙尊號。」三府甫得記〔三〕,謝遣擅。太尉張酺獨見擅,具問之,曰:「此公之職,而梁氏之福也。」會以蝗飛過京師,召見對說,因具言擅記。上曰:「意云如酺,不知葬禮有闕也?」對曰:「陵上宜置長史,加祠祭之禮,收錄諸舅,以明親親〔四〕。」上復曰:「於義如何?」酺曰:「今春秋之義,漢家有行事。梁、竇并為名姓,保守河西,以忠獲封。竇憲兄弟不軌,太后謗議籍籍,聞於天下。姓族〔無〕(死)以逾梁氏〔五〕,加以親外家,誠宜尊顯。」上曰:「非君孰為朝廷思〔六〕!大家事籍籍〔七〕,君所知。」上深納酺言。會貴人姊憑上書曰:「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,蒙先帝厚恩,得見寵幸,皇天所授,誕育陛下。為竇憲兄弟譖虐,妾父竦冤死牢獄,骸骨不掩,母、孤弟遠徙萬里,獨妾遺脫,逃伏草野,常恐沒命,無由自達。值陛下神聖之德,統覽萬機,憲兄弟皆已伏誅,海內曠然,各得其所。妾得蘇息,拭目更視,乃敢昧死自陳。妾竊悲死父既冤,不可復生,母年七十,遠在絕域,不知死生,願乞母、弟還本郡,收葬竦骨。妾聞文帝既立,薄氏蒙榮〔八〕;宣帝繼統,史氏復興〔九〕。妾自悲有薄、史之親,獨不蒙外戚餘恩。」辭甚悲切,上惻然感悟,使中常侍掖庭令雜訊問,憑辭語證明。

〔一〕 范書梁竦傳,「擅」作「䄠」。

〔二〕 隱公元年公羊傳曰:「子以母貴,母以子貴。」

〔三〕 蔣本原闕「甫」字,南監本作「捕」,黃本作「補」,并無「三府」二字。疑「捕」、「補」均系「甫」之誤,其意言三府始得記,不敢受理,謝而遣之也。故補。

〔四〕 禮記中庸曰:「仁者人也,親親為大。」又曰:「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。」

〔五〕 據果親王改。

〔六〕 「思」原誤作「恩」,逕改。

〔七〕 正字通曰:「宮中稱太后及皇后之無太后者,皆曰大家。」此乃和帝稱其生母梁貴人也。

〔八〕 史記外戚世家曰:文帝立,薄太后改號曰皇太后,弟薄昭封為軹侯。「於是乃追尊薄父為靈文侯,會稽郡置園邑三百家,長丞已下吏奉守冢,寢廟上食祠如法。而櫟陽北亦置靈文侯夫人園,如靈文侯園儀」。

〔九〕 漢書外戚傳曰:衛太子史良娣,宣帝祖母也,死於武帝末巫蠱事。宣帝即位,封史良娣母兄恭之三子為侯:長子高為樂陵侯,曾為將陵侯,玄為平臺侯,及高子丹以功德封武陽侯。史高後位至大司馬車騎將軍。

  甲子,改殯梁貴人于承光宮,追尊為皇太后,謚曰恭懷,葬于西陵。

  上乃別見憑,憑具自陳說,上歔欷流涕,留憑宮中,連日不出,〔一〕賞財物第宅,旬月之間,貲累千萬。憑素有行,遂寵之,加號梁貴夫人,擢獎憑夫調為羽林佐監〔二〕。追加謚竦為〔褒〕親愍侯〔三〕,遣中謁者迎竦喪于京師,改殯之,賜東園畫棺、玉匣,冢葬于西陵旁,上親臨送。徵竦妻子還京師。

〔一〕 范書梁竦傳作「連月不出」。

〔二〕 調,樊調,南陽人,樊宏兄之曾孫。

〔三〕 按東觀記、謝承書、續漢書、范書皆作「褒親愍侯」據補。

  宋貴人遇竇氏之譖,葬禮有闕,清河王慶涕泣不敢言,常私祭于室。及梁后改葬,慶乃上書求貴人冢,詔聽許。悲喜曰:「生雖不得供養,終得奉祭祀,私願畢矣。」

  太尉張酺上疏乞骸骨,上使中黃門問疾,加以珍羞。酺稱篤,詔曰:「元首不明,黎民困窮。朕與君同其憂責,豈可引退邪?其勿復言。」是時酺子蕃以郎侍講,上復詔蕃曰:「陰陽不調,朝廷望公以為憂,託病自退,潔己而已,誰當與朕同心者?非所望於公也。」酺惶恐詣闕謝,因起視事。

  酺自為三公,父尚在。酺每遷,父輒自田里來。適會歲臘,公卿罷朝,共詣酺父,上酒為酺壽,極歡移日,當時以為榮。

  冬十月癸卯〔一〕,光祿勳呂蓋為司徒。

〔一〕 是月丁卯朔,無癸卯。范書作十一月,甚是。

  十一月丙寅,司空張奮老病致仕。壬申,太僕韓稜為司〔空〕(徒)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據袁紀上下文及范書改。又東觀記、華嶠書、范書「稜」均作「棱」。王先謙曰:「官本『稜』皆從木,此或從禾,乃俗體字。」按王說蓋本廣韻。又按范書均作十二月事,袁紀誤。

  奮在家上疏曰:「『安上治民,莫善於禮;移風易俗,莫善於樂。』〔一〕又曰:『揖讓而治天下者,禮樂之謂也。』〔二〕先王之道,於斯為盛。故曰:『禮樂不興,刑罰不中,民無所措手足。』〔三〕漢既受命,禮樂宜作,圖讖明文若是,以先帝聖德遠監,每存禮樂,眾儒不達,多生駭異。臣累世輔位〔四〕,而漢禮樂未定,誠切以為憂。負臣犬馬齒盡,誠冀先死及見禮樂之定。」上善之。

〔一〕 見孝經廣要道章。原文後句居前。

〔二〕 出禮記樂記。

〔三〕 出論語子路。孔子語。

〔四〕 李賢曰:「奮七代祖湯,武帝時為御史大夫;代祖子儒,宣帝時為衛將軍領尚書;純,光武時為司空。」又范書本傳曰:『自昭帝封安世至吉,傳國八世,經歷篡亂,二百年間,未嘗譴黜,封者莫與為比。」

十年(戊戌、九八)

  夏五月,封梁〔棠〕(堂)為樂平侯〔一〕,雍為乘氏侯,翟為單父侯,位特進。〔棠〕(堂)等自九真還,過長沙,迫從竇瑰,令自殺。

〔一〕 范書「梁堂」作「梁棠」。袁紀上文亦同,皆正之。

  秋九月庚戌,初復〈广亶〉犧官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按廩犧官,原屬大司農,中興後屬河南尹,六百石,掌祭祀犧牲鴈鶩之屬。見續漢百官志。

  冬十二月戊辰〔一〕,梁王暢薨,謚曰節王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戊寅」,未詳孰是。

  王母陰貴人,有寵於明帝,暢尤愛幸,國土租入,倍於諸國。章帝立,緣明帝意,賞賜恩寵,務加篤厚,乃封暢舅陰棠為西陵侯。暢性聰慧,然少驕貴,頗不遵法度。暢常夢見星宿,從官卞忌自言善占夢,又能使六丁神,暢使忌占夢卜筮。又使乳母王禮、侍史李阿與忌祠祭求福,言王當為天子,暢心喜。永元初,豫州刺史舉奏暢,考訊辭不服。有司請徵暢詣獄,天子以加恩不忍聽。復奏徙九真,有詔削城武、單父二縣。暢懼,上疏辭謝曰:「臣天性狂愚,少長深宮。從官、侍史利臣財物,暢無所照見,與相然諾。不自知,陷死罪,自負自悔,無所復及。陛下聖德弘裕,枉法赦臣,上念以負先帝,而令陛下收恥天下,誠無氣以息,筋骨不相連。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,束身不敢復出入。乞裁食睢陽、穀熟、虞、蒙、寧陵五縣,還餘所食四縣。臣暢小妻三十七,願還其無子者。選擇謹敕奴婢三百人,其餘所受虎賁、官騎、鼓吹、蒼頭、兵弩、廄馬皆上還本署〔一〕。陛下加大恩,開臣自悔之門,假臣小善之路,令天下知臣得去死就生,頗能自悔。若不聽許,臣實無顏以久生,下入黃泉,無以見先帝。」詔曰:「唯王至親之屬,純淑之美,傅相不良,不能防邪,至令有司紛紛,彰于內外。今王深思悔過,以自剋責,朕惻然傷之。傳曰:『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。』〔二〕其安心靜意,茂休厥德,強食自愛,其何讓哉!」暢固請,章數十上〔三〕,卒不許。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虎賁士,屬虎賁中郎將。官騎,騶騎也。漢官儀曰:騶騎,王家名官騎,與廄馬皆屬太僕。鼓吹,屬黃門。倉頭,奴婢,屬永巷、御府、奚官等令。兵弩,屬考工令。各有本署也。」

〔二〕 見論語顏淵。其言「傳曰」,乃昭公十二年左傳曰:「仲尼曰:『古也有志:「克己復禮,仁也。」信善哉!』」可見古有此言,孔子用之,演為「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」。

〔三〕 范書作「數上」,無「十」字。

十一年(己亥、九九)

  春三月〔一〕,遣使行郡國,水旱災貧不能自存者廩貸穀食,令山林池澤勿收假稅。

〔一〕 范書和帝紀作「二月」。

  夏四月丙寅,大赦天下。

十二年(庚子、一00)

  春三月,賜天下男子爵,各有差;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,人二斛,博士弟子布三匹。

  夏閏四月戊辰,南郡秭歸山崩,壓殺百餘人。

  秋七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  初,太尉張酺與司隸晏稱會于朝堂,酺從容謂稱曰:「三府掾史,多非其人。」既罷,稱奏令三府長吏各實其掾史。酺以恨稱。會復共謝,以責稱。稱辭色不順,酺怒,廷叱之,稱乃奏酺以為怨望。上以酺先帝師,優遊不斷,詔公卿廷議之。司徒呂蓋以為:「酺知公門有儀,不屏氣鞠躬,而作色大言,不可示四方。」乃策免酺曰:「詩云:『節彼南山,惟石巖巖,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』〔一〕今君在位,八年于茲。『康哉』之歌〔二〕,既無聞焉。而於兩觀之下,有醜慢之者,傷南山之體,虧穆穆之風〔三〕,將何以宣示四方,儀刑百寮!履霜如冰〔四〕,朕甚懼焉。君其上太尉印綬。君自取之,靡有後言。」

〔一〕 見詩小雅節南山章。言尹居三公之位,天下之民皆視其所為。此喻三公當為吏民表率之意。

〔二〕 書益稷曰:「乃賡載歌曰: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,庶事康哉!」

〔三〕 前引詩小雅節南山鄭箋:「喻三公之位,人所尊嚴。」又穆穆,美也。詩魯頌泮水曰:「穆穆魯侯,敬明其德,敬慎威儀,維民之則。」張酺身為三公之首,而廷爭失儀,難為民法則,故帝言其傷體虧風,而黜免之。

〔四〕 易坤卦曰:「履霜堅冰至。」孔疏:「所謂陰道初雖柔順,漸漸積著,乃至堅剛。」

  九月,太尉張酺策免,歸里舍,謝遣門生,闔門不通賓客。中郎將敞等多言酺公直忠正,不宜久棄草廬,上亦雅重之。數年。復以酺為光祿勳。

  丙辰,大司農張免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和帝紀作「丙寅」。

  冬,西域蒙奇、兜勒二國內屬。

十三年(辛丑、一0一)

  秋九月,詔曰:「水旱不節,蝗螟茲生。令天下田租皆半入,被災者除之。貧民受貸種食,皆勿收責。」

  冬十月,安息國獻師子,大雀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和帝紀作「十一月」。

  班超上書求代,曰:「臣聞太公封齊,五世葬周,故狐死首丘,〔一〕代馬依風〔二〕。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間,爾況於萬里絕域,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思哉?蠻夷畏壯侮老,自其天〔性〕(姓)。〔三〕臣犬馬齒殲,常恐奄忽僵仆,孤魂棄捐。臣義不營私,竊恐後世以臣為沒西域。不敢望到酒泉郡,但願生入玉門關,以示邊境〔四〕,威外夷。臣老病衰困,冒死瞽言,謹先遣子勇隨獻物入塞。以臣生在,令勇見中土。」

〔一〕 禮記檀弓上曰:「古之人有言曰:『狐死正丘首,仁也。』」疏曰:「狐死所以正首而嚮丘者,丘是狐窟穴根本之處,雖狼狽而死,意猶嚮此丘,是亦有仁恩之心也。」
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韓詩外傳曰:『代馬依北風,飛鳥揚故巢』也。」惠棟曰:「呂氏春秋曰:『馬郡宜馬,代君以善馬奉襄子。』高誘曰:『冀之北土,馬之所生,故謂代為馬郡也。』」

〔三〕 據黃本改。

〔四〕 「示」字蔣本原闕,據黃本補。

  超妹昭懼超遂死於邊,上書曰:「妾同產兄西域都護超,捐軀為國,以功自效。賴陛下神靈,得待罪沙漠,至今積三十年矣。骨肉妻子,生不復相識,時人士眾,皆已死亡。超年至七十,衰老被病,扶杖而行,雖以竭盡其力,以報大恩,迫於歲暮,犬馬齒盡。蠻夷之性,悖逆侮老,恐開姦宄之源,生逆亂之心,而公卿大夫咸懷一切,而莫肯遠慮。如有卒暴,超之氣力不能從心,即恐上損國家累世之功,下棄忠臣竭力之用,以榮為辱,誠可痛也。故超萬里歸誠,自陳苦急,延頸逾望,三年于茲。超有書與妾生訣,恐不復相見。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力忠孝於沙漠,罷老則使捐棄於曠野〔一〕,誠可哀憐。如不蒙救護,超後有一旦之變,冀幸超家得蒙趙母、衛姬先請之貸〔二〕。」書奏,上感其言,乃徵超還,以校尉任尚代超。

〔一〕 罷,疲之或字。

〔二〕 李賢曰:「趙母,謂趙奢之妻,趙括之母也。懼括敗,先請得不坐。事見史記。衛姬者,齊桓公之姬,桓公與管仲謀伐衛,桓公入,姬請衛之罪。事見列女傳。」

  超到,拜射聲校尉。數月,薨〔一〕。朝廷愍惜之,賵贈甚多。子勇復有功西域。

〔一〕 范書班超傳作「十四年八月至洛陽,拜為射聲校尉」,「其年九月卒」,與袁紀作「數月」異。

  初,尚與超書〔一〕,曰:「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,而小人猥承君後,任重慮淺,宜有以誨之。」超曰:「任君數當大位,豈班超所能及哉!必不得已,願進愚言。塞外吏士,本非孝子順孫,皆以過補屯部。蠻夷獸心,難養易動。今君性嚴急,清水無大魚〔二〕,將軍宜寬小過,總大綱而已。」尚私謂所親曰:「我以班君當贈以奇策,今所云平平耳。」尚後竟遭邊禍,如超所言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與超交待,尚謂超曰」云云,與袁紀作「與超書」異。

〔二〕 孔子家語:「水至清則無魚,人至察則無徒。」

    袁宏曰:古之有天下者,非欲制御之也,貴在安靜之。故修己無求於物,治內不務於外。自小至大,自近及遠,樹之有本,枝之有葉。故郊畿固而九服寧〔一〕,中國實而四夷賓。夫唐虞之盛,德澤之濃,正朔所及,五千而已〔二〕。自此以外,羈縻而弗有也。三代建國,弗勤遠略。岐、邠、江、淮之間,習其故俗;朔野、遼海之域,戎服不改。然而冕旒端委,南面稱王,君臣泰然,不以區宇為狹也。故能天下乂安,享國長久。至於秦漢,開其土宇,方于三五之宅〔三〕,故以數倍矣。然顏瞻天下,未厭其心,乃復西通諸國,東略海外。故地廣而威刑不制,境遠而風化不同,禍亂薦臻,豈不斯失!

〔一〕 周禮夏官職方氏曰:「乃辨九服之邦國:方千里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。」此乃理想化的疆界版圖,九服實指諸藩屬。

〔二〕 書益稷曰:「弼成五服,至于五千。」「五千」,即方五千里之意。

〔三〕 王先謙引劉奉世曰:「三五似指三世、五世而言,謂文武之時也。」

    當世之主,好為身後之名;有為之人,非能守其貧賤。故城外之事興,徼倖之人至矣。夫聖人為治,貴英才,安天下,資群才,故徼倖之人,王制之所去也。班超之功,非不謂奇也,未有以益中國,正足以伏四夷,故王道所不取也。

  戊辰,司徒呂蓋老病致仕。

  十二月丁丑,光祿勳魯恭為司徒。

  恭字仲康,右扶風平陵人也。父武陵太守,卒官時恭年十二,弟丕年七歲,晝夜號泣,哀動路人,郡吏贈送,一皆不受,處喪如禮,鄉里奇之。年十五,與弟俱居太學,詣博士受業,閉門講誦,不隨儔黨〔一〕,兄弟知名,為學者所宗。扶風數以禮請,謝而不應。母強遣之,不得已而去,同業隨之者,前後盈路。恭乃始為新豐教授〔二〕。以丕年小,欲就其名,常托病不仕。及丕舉方正,乃始為郡吏。

〔一〕 不隨儔黨,即不與人交之意,即范書「絕人間事」也。

〔二〕 范書魯恭傳作「因留新豐教授」,可知恭未赴郡任職,留新豐私授門徒。疑袁紀「以丕年小,欲就其名,常托病不仕」句當移至「扶風數以禮請」之上,文意始通。

  辟太尉掾〔一〕,遷中牟令。民李勉為母所言,恭召就責問,因為陳父母恩德,勉慚悔返。恭為政專以德化,不任刑罰。敕令亭長還牛〔二〕,亭長不還,如是者三,遂不還。恭涕泣曰:「德化不行也。」欲解印綬去。掾吏涕泣固爭,亭長即還牛,詣獄參罪,恭貰出不問,於是吏民敬信,皆不忍欺。

〔一〕 范書作太傅趙熹聞而辟之。按熹任太尉時,恭及弟丕居太學習魯詩,未嘗應徵辟,疑袁紀「太尉」系「太傅」之誤。

〔二〕 蔣校以為當依范書作「召亭長敕令還牛」,黃本作「亭長敕令還牛」,疑其上脫「召」字。

  是時天嘗蝗,獨不入中牟界。河南尹袁安恐有不實,使部掾肥親案行之,皆如所言。恭隨親行阡陌,坐桑下,雉過止其側。旁有小兒,親曰:「兒,何不擊雉?」小兒曰:「雉方將雛雊。」親默然而起曰:「今來考君之短耳,蟲不犯境,此一異也;化及鳥獸,此二異也;豎子有仁心,此三異也。府掾久留但擾賢〔者〕〔一〕。」因還府以狀白安,安美其治。是年嘉禾生縣庭中,安具以狀上。詔舉賢良方正,恭薦中牟人王方,天子徵方公車,禮之與公卿舉賢者同。

〔一〕 據東觀記補。

  上即位,徵為博士、侍中,車駕每出郊廟,恭常陪乘。上顧問之,語及政治,有便於民者,無所隱諱。

十四年(壬寅、一0二)

  春二月,修西海郡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西海郡,漢平帝元始四年置,此乃復置也。

  三月戊辰,上臨辟雍,亭射,大赦天下。

  夏六月,封中常侍鄭眾為列侯,賞討竇氏之謀也〔一〕。

〔一〕 眾封鄛鄉侯,食邑千五百戶。宦官封侯自此始。

  眾,南陽人。明帝時以謹慎事太子家。章帝即位,為中常侍。竇憲專權,內外螘附,眾獨不交結,一心王室。竇氏既誅,遷大長秋。天子常與謀國事,閹官專權自眾始焉。

  辛卯,皇后陰氏廢。初,后與外祖母鄧祀咒詛〔一〕,詔中常侍張禎〔二〕、尚書陳褒於掖庭窮治其獄。父綱自殺,兄軼等徙合浦,母及后二姨母徙日南。祀等內外親皆免歸本郡〔三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及續漢書「鄧祀」均作「鄧朱」。

〔二〕 范書皇后紀作「張慎」。

〔三〕 范書皇后紀曰:「軼、敞及朱家屬徙日南比景縣。」陰識傳亦同。又曰軼乃后之弟。與袁紀均異。

  冬十月辛卯,立皇后鄧氏。

  后,鄧訓女也。訓閨庭甚嚴,諸子進見,未嘗賜席,至於后,事無大小,每輒咨之。弟邠曰:「平生不與諸男語,今豈年衰邪?」訓曰:「我不衰,是女也雖小,諸兒無及者,必有益於我家,是以奇之。」初,鄧禹佐命,位冠諸臣,常言曰:「我常將百萬眾,秋毫不犯,未嘗妄殺一人,子孫必當大興。」訓嘗為謁者,治石臼河甚有方,活數千人。謂弟邠曰:「吾聞活千人者,有封子孫,豈其然乎?〔一〕」訓生五男三女,長男騭,次京,次悝,次弘,次閶〔二〕;長女燕,次綏,即后也,次容。

〔一〕 范書「弟邠」作后叔父「陔」。

〔二〕 黃本此「閶」作「誾」,下與蔣本俱作「闓」。按:范書作「閶」,太平御覽卷二二一引東觀記亦同。通鑑考異曰:「袁紀前作『閶』,後作『闓』。」據此則宋本已有誤「閶」為「闓」者,今逕改作「閶」。

  后年五歲,祖母為翦髮,老人目冥,并中后額,忍痛不言,一額盡傷。左右怪而問之,后曰:「大夫人慈恩為斷髮,難傷老人意,故忍之耳。」后姊燕早卒,有遺腹女娥在襁褓。后年十二,傷娥早孤,躬自養撫,由為閨門所敬。與叔父邠及諸兄語,常問祖父禹為布衣佐命時事。邠為說結髮殖業,著名鄉閭。遭世祖龍飛,杖策歸德,征伐四方,天下大定。功成之後,閉門自守,事寡姊盡禮敬,訓子孫有法。遭光武皇帝憂,悲哀吐血,因發病薨。后未嘗不歎息流涕,言:「立德之苦,乃至於斯。」后通論語,志在經書,不問家事。后母非之曰:「女人書足注疏,通一孝經而已。今不務女工,長大寧舉博士邪?」后不欲重違母意,晝則修女工,夜則讀經傳,宗族皆號曰「諸生」。初,相工蘇大遍相家人,至后,大驚曰:「此成湯之骨法也,貴不可言。」室家乃竊喜,而不敢傳。

  后長七尺二寸,年十六,以選入掖庭,為貴人。承事陰后,夙夜競競,撫接同列,常克己以下之,遂有寵。每疾,上輒令母兄入侍醫藥,不拘以日數。后輒言:「外家久在省中,上令陛下有私妾之譏,下令妾被內顧不知足之謗,上下有損,誠不願也。」上曰:「他人以數入為榮,而鄧貴人反為憂,誠難及也。」諸貴人競自修飾,后獨衣不求綵裳,令侍者齎羸衣,設與陰氏同服,即時解易,不欲同服,避正適也。上乃歎曰:「修德之苦,乃如是也。」上每訪問政事,謙退不敢對,欲令陰后得進,不獲已然後塞所問。陰后短小,舉止時〔有〕失儀〔一〕,左右掩口而笑,后獨愴然不樂,為之隱諱,若己之失。及與陰后進止,不敢正立,坐則為之僂,所以苦心曲體,勞謙甚至,上愈重之。后每當進見,輒以疾退。御左右,常為上言繼嗣不多,當普施恩惠,以獲子孫,發言懇惻,形于顏色。

〔一〕 據御覽卷三七八引袁紀補。

  陰后素妒,見后寵甚多,設方巧欲以危后。上嘗病,陰后曰:「我得意之後,皆當夷滅之。」后恐舉宗受禍,流涕曰:「竭節以事陰后,可謂至矣,竟不為所祐,而當獲罪於天,無相禱〔一〕。婦人雖無從死之節,然越姬有必死之志〔二〕,上可以報上厚恩,次可解宗親之禍,下不令陰氏有人豕之譏〔三〕。」即欲飲藥。會宮人救止,因詐言「屬有來者〔四〕,陛下病以差」。信以為然,故止。其後宮人告陰后巫事蠱,后涕泣救護,無所不至。自陰后之廢,上歎曰:「聖后之尊,與帝同體,承宗廟母,天下誰能當之?唯鄧貴人德冠後庭,為能光之耳。」

〔一〕 論語八佾:「子曰:『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。』」

〔二〕 李賢引列女傳曰:「楚昭王姬,乃越王句踐之女。王病,周太史建言移病于將相,王曰:『將相於孤,猶股肱也。』不聽。姬聞之,以死許昭王『願與子生死若此』之信。」

〔三〕 高祖死,呂后令斷戚夫人手足,去眼,煇耳,飲瘖藥,使居廁中,名之曰「人彘」。事見史記呂太后本紀。

〔四〕 胡三省曰:「屬,會也。」

  初,陰后時諸家四時貢獻,以奢侈相高,器物皆飾以金銀。后不好玩弄,珠玉之物,不過於目。諸家歲時裁供紙墨,通殷勤而已。后自入宮後,遂博覽五經,百家圖讖,無不畢覽,善易及陰陽占候希有者。上每欲官秩后諸兄,輒推誠固讓,自抑為務,故騭終帝世,不過虎賁中郎將。騭虎賁郎時,京、悝、弘、閶黃門郎。京早卒,贈以騎〔都〕尉印綬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袁紀誤脫「都」,補之。

  丁酉,司空韓稜薨〔一〕。大司農徐防為司空。

〔一〕 范書和帝紀作「司空巢堪罷」。

  稜字伯師,潁川舞陽人。幼失父母,與孤弟居,壯大,推家財數百萬與從昆弟,鄉里高之。仕郡至功曹,太守葛興疾,錯亂,稜輔助經年〔一〕,政令無闕。興子嘗出教轉吏〔二〕,稜封還不聽。訟書以稜掩蔽興疾,專郡事,不得復為吏〔三〕。後解禁網,辟司空府,稍遷至尚事令,在機密,數為忠言,進用良吏。章帝以稜憂國忘家,夙夜匪懈,數賞賜之。是時,郅壽、陳寵俱為尚書,皆以才能見重。帝賞三人寶劍,手自題其名:「韓稜龍泉、郅壽漢文、陳寵鍛成〔四〕。」論者以為稜淵深有謀,故得龍泉;壽含章明達,故得漢文;寵敦樸內濟,故得鍛成。

〔一〕 惠棟曰:「漢典:吏病百日應免。故稜代之視事也。」

〔二〕 轉吏,范書作「欲署吏」。

〔三〕 乃葛興子因怨者告之,故稜遭禁錮。

〔四〕 按東觀記、謝承書、漢官儀皆作「鍛成」,唯范書作「椎成」。據蒼頡篇,鍛可作椎解,然字不得通,袁紀是。

  防字謁卿,沛國銍人也。矜嚴有容貌。初為郎,明帝見而異之,權為尚書郎,在臺閣十餘年,未嘗有過。稍遷至少府、大司農,憂勤於政事,所在著名跡。

十五年(癸卯、一0三)

  春二月,出廩貸郡國被災貧民各有差。

  夏四月甲子晦,日有蝕之。

  冬十月戊申,行幸章陵,祠舊宅園廟。

  戊午,行幸雲夢。

  是時,廣〔漢〕(陵)人王渙為洛陽令〔一〕,治有異跡。初,渙遊俠尚氣,晚節好儒術,為治修名責實,抑彊扶弱,并官職,吏輒兼書佐,小史無事,皆令讀孝經。病卒官,百姓無老幼,皆叩心泣涕,相賦斂為祭者數千人。渙喪當還鄉里,新安道以西道旁,往往會聚設祭。吏問其故,盛言平常〔到〕洛〔二〕,為吏卒所抄奪;王君到洛,不復侵擾,故欲報恩,後民思其德,為立祠安陽亭西,每有酒食,輒弦歌薦之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廣漢郪人」,華陽國志亦言渙蜀人,字稚子。按廣陵屬揚州,喪還鄉里當東南去,袁紀卻言西行,則「陵」乃「漢」之誤無疑矣,故正之。

〔二〕 據文意補。范書作「咸言平常持米到洛」。

十六年(甲辰、一0四)

  二月,以兗、豫、徐、冀民穀不登,遣三府掾分行貧民〔一〕,勸民盡地利,貧無所耕者為雇〔牛直〕〔二〕。

〔一〕 「遣三府」原誤作「三遣府」,據陳澧校改。

〔二〕 據范書和帝紀補。

  夏,客星入紫微宮。

  秋七月辛酉,司徒魯恭策免。庚午,光祿勳張酺為司徒。

  八月己酉,司徒張酺薨。

  酺病困,敕其子曰:「顯節陵掃地露祭,欲率天下以儉也。吾為三公,不能使從制,豈可犯之乎?無起祠堂,露祭而已。」上聞酺薨,愍焉縞素,即賜以印綬、冢塋,恩寵隆加於相。

  酺字孟侯,汝南細陽人。永平中,崇尚儒(術)學,自皇太子,諸王侯及〔功〕(大)臣子弟,莫不受經。又為外戚樊氏、郭氏、〔陰氏〕、馬氏諸子弟立學,號曰四姓小侯。置五經師,酺以明經充焉〔一〕。除廣平郎中〔二〕,每朝會進見,輒講於上前,辭義高亮,音動左右。上新即位,應在祠,朝廷為出為外郡。內不自得,上疏願留左右。上不聽,賜錢三十萬,丞發之官。酺雖儒者,剛而有斷,下車擢用賢俊,挫擊豪彊,旬月之間,郡中肅然,酺既出,上見諸王師傅曰:「東郡太守張酺講授畢,輒諫正誾誾,時有小善,稱之不已,〔三〕忠言謇謇,有史魚之風〔四〕。」

〔一〕 以上均據范書明帝紀注引袁紀刪補。

〔二〕 范書張酺傳作「除為郎」。按廣平國於建武十三年省,明帝時不當有廣平郎中一職,且酺時授皇太子經書,更不當為王國之郎,袁紀誤。

〔三〕 疑「稱之不已」四字當移「史魚之風」下。

〔四〕 論語衛靈公曰:「子曰:『直哉子魚!邦有道如矢,邦無道如矢。史魚,即衛大夫史鰌也,正直無私,不隨世阿屈。』」

  初,賈〔逵〕(遠)明古學〔一〕,曹酺制漢禮,酺常非之。及為太尉,上疏陳其不可,書五奏,上知酺守學不通〔二〕,寢其奏。

〔一〕 逵、遠形近而誤。

〔二〕 言守其家學師法,不博通諸家之言,尤不讀古文學。

  冬十月辛卯,司空徐防為司徒,大鴻臚陳寵為司空。徵鉅鹿太守魏霸為將作大匠。

  霸,濟陰人也。少失父母,兄弟同居數十年,妻子數執勤苦,動則推讓。為郡〔一〕,妻子不之官。霸以兄嫂勤〔苦〕〔二〕,而己獨榮樂,常衣布蔬食,敕妻子親之耕蠶,與兄弟子姪同勞逸。為〔政〕寬恕而已〔三〕,不求備於一人。掾吏有過,輒私責改,不改,休罷之,終不暴揚其惡。吏有相譖者,輒歎息曰:「某甲賢者也,不及人短,太守以是重之。」其人慚責,自引退,郡中化之,皆和睦。後拜太常,以病致仕,為光祿大夫。霸妻死,長兄伯為霸取妻,送至官舍。霸笑曰:「年老,兒子備具,何養他家婦邪?」自入拜其妻曰:「夫人視老夫何(空)中,直而空遠來〔失〕(使)計,義不相屈。」〔四〕即拜而出。妻慚求去,遂送還之。

〔一〕 東觀記曰「為鉅鹿太守」。

〔二〕 據東觀記補。

〔三〕 據陳澧校補。

〔四〕 東觀記作「夫人視老夫復何中,而遂失計,義不敢相屈」。據此袁紀「何空」之「空」系衍文,而「使」乃「失」之訛。

  匈奴北單于遣使奉獻。

元興元年(乙巳、一0五)

  春三月,追爵謚皇后父鄧訓為平壽敬侯。司空寵以非舊典也,太尉張禹、司徒徐防以為宜封,爭之連日,乃從禹、防議。由是虎賁中郎將有恨寵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虎賁中郎將,鄧騭也。

  夏四月,封鄧禹、馮魴後為列侯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按范書和帝紀無此文,而鄧禹傳曰:「永元十四年,陰皇后巫蠱事發,乾從兄奉,以后舅被誅,乾從坐,國除。元興元年,和帝復封乾本國,拜侍中。」乾,鄧禹長子震之嗣子也。然封馮魴後之事無攷。

  丙午,大赦天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和帝紀作「庚午」。按是月甲申朔,無庚午日,范書誤。

  五月癸酉,扶風、雍地震。

  十二月辛未,帝崩于嘉德殿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東觀記、范書均作「章德前殿」。

  初,數失皇(太)子,養於民間〔一〕,群臣無知者,莫不惶懼。鄧后乃收皇(太)子於民間。皇子勝長,有疾;皇子隆生百餘日,后養之。太后乃引兄等定策禁中,立隆為皇太子。是日,即皇帝位,太后攝朝。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;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封皇子勝為平原王。

〔一〕 按范書鄧皇后紀言「長子平原王有疾,而諸皇子夭沒前後十數,後生者輒隱祕養於人間」。時未立皇太子,袁紀兩「太」字皆系衍文。

  詔曰:「昔唐虞之盛,猶待四輔〔一〕;周文之寧,實在多士。〔二〕漢興,舊制咸宜保傅,并建左右,以參聽斷。太尉禹三世在位,黃髮罔愆〔三〕;司徒防竭力致身,先帝嘉之。其以禹為太傅,防為太尉,參錄尚書事,百官總己以聽(政)〔四〕。」

〔一〕 禮記文王世子曰:「虞、夏、商、周,有師保,有疑丞,設四輔及三公。」

〔二〕 詩大雅文王曰:「濟濟多士,文王以寧。」

〔三〕 詩魯頌閟宮曰:「黃髮台背。」又曰:「黃髮兒齒。」箋云:「皆壽徵也。」按黃髮,長者之象也。又罔,無也;愆,愆之俗字。罔愆,無過失也。

〔四〕 據書鈔五九引應劭漢官儀所載之殤帝策刪。

  初,郡國定符瑞八十餘品,和帝恐虛妄,抑而不宣。

後漢孝殤皇帝紀卷第十五

延平元年(丙午、一0六)

  春正月癸卯,光祿勳梁鮪為司徒。

  三月甲申,葬孝和皇帝于順陵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殤帝紀作「慎陵」。注曰:「俗本作『順』者,誤。」按劉攽東漢刊誤曰:「案皇后紀,和熹皇后葬順陵,以為皇后紀誤。而靈帝父孝仁皇稱慎陵,世數不遠,陵名必不相襲。參校前後,孝和實葬順陵,言慎乃更為誤耳。」按御覽卷九一引東觀記正作「順陵」,范書及李賢注誤也。

  初,賜周、馮貴人歸園。太后詔曰:「朕與貴人託配后庭,十有餘年。上天不弔,先帝早棄天下,孤心煢煢〔一〕,無所瞻仰。貴人當以舊典分歸外園〔二〕,相戀之情,感增悲歎,燕燕之詩,曷能喻焉〔三〕?其賜貴人青蓋車,驂馬各一〔四〕,黃金四十斤〔五〕,雜綵三千匹。」

〔一〕 李賢曰:「煢煢,孤特之貌也。詩曰『煢煢在疚』。」

〔二〕 此句原作「貴人當以舊歸典分園外」,據范書和熹鄧皇后紀以正之。

〔三〕 李賢曰:「詩邶鄘序曰『衛莊姜送歸妾也。』其詩曰:『燕燕于飛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瞻望不及,泣涕如雨。』」

〔四〕 鈕永建曰:「鄧皇后紀作『其賜貴人王青蓋車、採飾輅、驂馬各一駟』。攷王青蓋車見續漢輿服志,採飾輅未詳。輿服志云『大貴人、貴人公主、王妃、封君油畫軿車。大貴人加節畫輈。皆右騑而已』。云『油畫』,云『畫輈』,疑即採飾輅。云『右騑而已』,見此車無左驂,故賜驂為殊禮。范書云各一駟者,兼王青蓋車驂車而言也。紀文脫誤,誼不可通。」

〔五〕 范書皇后紀作「三十斤」。

  初,和帝宮人吉成,成御者志恨成,乃為相人,書太后姓字埋之。事下掖庭考驗,皆以吉成所為。太后獨念吉成「我待之有恩,雖下賤猶人,託賴上在時,未嘗聞有惡言,今我遇過於平常,何緣生此,不合人情」。即自呼見,反復實劾,果其御者所為。

  夏四月,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。

  初,騭與同郡袁良為布衣之交,及騭當路,欲延良共議世事,良謝而絕之。

  司空陳寵薨。

  寵字昭公,沛國〔洨〕(佼)人也〔一〕。曾祖父咸,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,常誡子曰:「為人議法,當依於輕,雖有百金之利,慎無案人也。」王莽之誅何武、鮑宣,咸乃歎曰:「易稱『君子見機而作,不俟終日』〔二〕,吾可逝矣。」即乞骸骨。莽篡位,召咸為掌寇大夫,謝病不肯應。時咸三子皆在位〔三〕,乃悉令去官,父子相與歸田,斂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。寵父躬復以律令為廷尉監〔四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、續漢郡國志改。

〔二〕 出易繫辭下。疏曰:「君子既見事之幾微,則須動作而應之,不得待終其日。言赴幾之速也。」

〔三〕 咸三子,參、豐、欽也。

〔四〕 躬乃欽之子,建武初為廷尉左監。

  寵少習家法,辟太尉鮑昱府〔一〕。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為尚,專務交游。寵嘗以事君之義,當供所職,以佐政治,何得但出入養虛。故獨勤心於事,數為昱陳當世治化。昱高其能,使掌天下獄訟,所平決無不壓伏。寵以律訟多錯,不良吏得生因緣致〔輕〕重〔二〕,乃為撰科條辭訟比例,使事類相從,以塞姦源。其後公府奉以為法。寵雖〔傳〕(傅)文法〔三〕,然兼通經籍,奏議溫邃,號為名相。子忠,字伯〔始〕〔四〕,傳家業,〔收〕才能甚有聲譽〔五〕。

〔一〕 鈕永建曰:「陳寵傳『太尉』作『司徒』。按鮑永傳,永平十七年,昱代王敏為司徒。建初四年,代牟融為太尉,六年薨。是昱先為司徒,終於太尉。章懷注引東觀記云,時司徒辭訟久者至數十年,比例輕重,非其事類,錯雜難知。昱奏定辭訟比七卷,決事都目八卷,以齊同法令,息遏民訟也。攷陳寵傳,寵辟司徒鮑昱府,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,事類混錯,易為輕重,不良吏得生因緣。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,決事科條,皆以事類相從,昱奏上之。據此則昱為司徒時所上辭訟比七卷、決事都目八卷,即陳寵所撰,昱之辟寵,其在司徒府無疑。紀文作太尉,誤。」

〔二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補。

〔三〕 據黃本改。

〔四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五〕 據范書補。

  五月辛卯,大赦天下。

  壬辰,河東恒山崩〔一〕。

〔一〕 續漢五行志與袁紀同,而范書殤帝紀作「垣山崩」。洪亮吉以為恒山在上曲陽,不屬河東,應如殤紀作「垣山」為是。其說是。按續漢郡國志,河東郡有垣縣,縣有王屋山。注引博物記曰:「山在東,狀如垣。」則垣山即垣縣王屋山。

  六月丁未,太常尹勤為司空。

  詔曰:「自夏以來,陰雨過節,思惟愆失,深自克責。新遭大憂,接以未和,徹膳擯服,庶有益焉。其減太官、上方諸服御靡麗難成之物。」

  丁卯,詔免掖庭宮人六百餘人皆為庶人。

  尚敏上疏陳興廣學校曰〔一〕:「臣聞五經所以治學為人,五經不修,世道陵遲,學校不弘,則人名行不廣。故秦以坑儒而滅,漢以崇學而興。所以罔羅天下,統理陰陽,彌綸治道,而示民軌則也。光武中興,修繕太學,博士得具,五人五經〔二〕,各敘其義,故能化澤沾洽,天下和平。自頃以來,五經頗廢,後進之士,趣於文俗,宿儒舊學,無與傳業。由是俗吏繁熾,儒生寡少。其在京師,不務經學,競於人事,爭於貨賄。太學之中,不聞談論之聲;從橫之下,不睹講說之士。臣恐五經六藝,浸以陵遲;儒林學肆,於是廢失。所以制御四夷者,以有道德仁義也。傳曰:『王者之臣,其實師也。』言其道德可師也。今百官伐閱,皆以通經為名,無一人能稱。孔子曰:『

無而為有,虛而為盈,難乎有恒矣。』〔三〕自今官人,宜令取經學者,公府孝廉皆應詔,則人心專一,風化可淳也。」

〔一〕 尚敏,范書無傳,不詳邑里生平,此疏僅見袁紀。

〔二〕 范書儒林傳序曰:「於是立五經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,易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尚書歐陽、大小夏侯,詩齊、魯、韓,禮大小戴,春秋嚴、顏,凡十四博士,太常差次總領焉。」袁紀作「五人五經」當有脫誤。

〔三〕 見論語述而。

  於是詔曰:「易稱『天垂象,聖人則之』。又云『聖人之情見於辭』〔一〕。然則文章之作,將以幽讚神明,變暢萬物。秦燔詩書,禮毀樂崩。大漢之興,拾而弘之。至乎元康、五鳳之間〔二〕,英豪四集,文章煥炳,六經之學,于斯為盛。自頃以來,學者怠惰,遂以陵遲,宜令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逸大儒,碩德高操,以勸後進。」

〔一〕 易繫辭曰:「子曰:『聖人立象以盡意,設卦以盡情偽,繫辭焉以盡其言,變而通之以盡利。』」

〔二〕 元康、五鳳皆宣帝時年號,公元前六五年至前五四年間。漢書儒林傳曰:「初,書唯有歐陽,易楊,春秋公羊而已。至孝宣世,復立大小夏侯尚書、大小戴禮、施、孟、梁丘易、穀梁春秋。」

  初,陳留李充三徵不至,由是徵充為博士,俄遷侍中。車騎將軍鄧騭屈己禮之〔一〕,嘗設酒饌,請充及朝大夫。酒酣,騭曰:「幸得託椒房,位上將,幕府初開,欲延天下英俊,君其未聞?」充曰:「將軍誠能招延俊乂,以光本朝,不為難矣,但患不為耳!」因說海內隱士,頗不合,騭舉炙〔啖〕充曰〔二〕:「君宜及溫食之。」充受炙擲地曰:「說士之樂,甘於啖炙。」遂拂衣而出。侍中張孟諫曰〔三〕:「聞足下面折鄧將軍以讜言〔四〕,責之過矣,非所以光祚子孫,誠不為足下取此。」充曰:「大丈夫居世,貴行其志耳。我躬不閱,遑恤我後〔五〕,何能為子孫計!」由是不為權貴所容,遷左中郎將。年八十三後為三老五更〔六〕,天子賜几杖,訪以國政。

〔一〕 按范書此事系於永初二年十一月鄧騭任大將軍之後,時騭幕府初開,推進天下賢士何熙、祋諷、羊浸、李郃、陶敦等列於朝廷,辟楊震、朱寵、陳禪置之幕府。此等與袁紀騭之語正合,疑袁紀置此誤。

〔二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三〕 范書李充傳作「汝南張孟舉」。

〔四〕 讜言,說文曰:「直言也。」讜音黨。

〔五〕 出詩邶風谷風。言自身尚且難保,何暇顧及子孫。

〔六〕 范書李充傳作「年八十八」,惠棟引袁紀作「年八十四」,錄以存疑。

  秋七月辛亥〔一〕,帝崩崇德殿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八月辛亥」,按七月丙子朔,不當有辛亥,當以范書為是。通鑑作「八月辛卯」,亦誤。

  初,清河王慶子祐〔一〕,生而有神光、赤蛇之異。年十歲善史書,善經傳。和帝甚器之,號〔曰諸生〕(日請)〔二〕,賞賜恩寵,異於諸子。和帝崩,殤帝在抱,太后詔留清河邸,以為儲副。及殤帝崩,群臣皆為屬意平原王勝。太后以前不立勝,恐為患,與車騎將軍騭、虎賁中郎將悝等定策禁中,其夜,使〔騭〕持節以青蓋車以迎祐於清河邸〔三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章帝八王傳與袁紀同,而安帝紀作「恭宗孝安皇帝諱祜」。東觀記、通鑑均作「祜」。惠棟引說文曰:「祜,上諱。」徐鉉云:「安帝名也。」則袁紀作「祐」,誤。今存其異文。

〔二〕 據東觀記改補。

〔三〕 據范書補。

  癸丑,立為長安侯〔一〕。太后詔曰:「先帝聖德淑茂,早棄天下。朕撫育幼帝,日月有望,遭家不造,仍罹凶禍。朕惟平原王素被錮疾,念宗廟之重,思繼嗣之統。長安侯祐稟性忠孝,小心翼翼〔二〕,年已十三,嶷然有成人之體。禮:昆弟之子猶子也〔三〕。其以祐為孝和皇帝嗣,即皇帝位。」

〔一〕 楊樹達曰:「宣帝將立,先封陽武侯,此用其故事也。」

〔二〕 見詩大雅大明之章。

〔三〕 見禮記檀弓上,「昆」作「兄」。

  自延平初,鄧騭兄弟常在禁中,至是乃就第。

  丙寅〔一〕,葬孝殤皇帝于康陵。

〔一〕 範書作九月事。按九月乙亥朔,無丙寅,當以袁紀為是。

  己亥,隕石於陳留〔一〕。

〔一〕 範書作「乙亥」,是。疑袁紀上脫「九月」二字。

  冬,西域諸國反。都護任尚上書求救。遣騎都尉班雄、校尉梁慬將五千人出塞〔一〕,會尚自疏勒還,與慬共保龜茲。溫宿、姑墨二國將數萬人圍慬,月餘,慬擊破之,斬首數萬級。道不通,慬遂留龜茲。

〔一〕 范書梁慬傳作「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」。按續漢百官志無西域副校尉一職。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西域都護屬官有副校尉一職,秩比二千石,官居元帝所置戊己校尉之上。然何以不見西域校尉一職?陳直先生漢書新證曰:「西域都護,有時稱為西域校尉。」居延漢簡釋文所載「鄯善以西校尉吉」,即西域都護鄭吉,故都護之外不另設校尉之職。東漢始建,無暇西顧,未設都護及其屬官。明帝永平十七年始置都護、戊己校尉,而未言及副校尉。按范書西域傳:「永平末,焉耆與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、副校尉郭恂,殺吏士二千餘人。」可見已設副校尉一職,且系都護之主要助手。又竇憲傳載,和帝永元二年,憲曾遣副校尉閻槃擊伊吾。安帝永初初,詔罷西域都護,副校尉一職亦隨之取締。至元初六年,鄧太后詔許班勇所奏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敦煌事,其職始復立。據此袁紀「校尉梁慬」之上當脫「副」字。

  初,西域自武帝時始通,三十六國其俗頗率著城郭田畜。地在匈奴之西,烏孫之南,〔南〕北有大山,中央有河,東西六〔千〕(十)餘里,東則接漢,阨以玉門、陽關〔一〕。出西域有兩道:從鄯善傍南山,北〔陂〕(渡)河〔二〕,西行至莎車,為南道。南道西逾蔥嶺,則出大月氏、安息。〔自〕車師前王庭〔三〕,隨北山,陂河西行,至疏勒,為北道。北道而逾蔥嶺,則出大宛、康〔居〕、奄蔡焉(耆)〔四〕。

〔一〕 據漢書西域傳改補,「東西六千餘里」下恐尚脫「南北千餘里」句。

〔二〕 據南監本改,漢書西域傳作「波河」。波,循也,與陂通。

〔三〕 據漢書西域傳補。

〔四〕 據王念孫說改。

  匈奴彊盛,常屬役匈奴。宣帝神雀中,漢置西域都護。王莽時,數遣五威德軍出西域〔一〕,車師諸國貧困,由是故叛。而(諸)都護李宗抄暴南道〔二〕,改其國號,以疏勒為世善,姑墨為積善,或易置王侯,於是西域與中國遂絕。和帝永元中,西域都護班超遣掾甘英臨大海而還,具言蔥嶺西諸國地形風俗,而班勇亦見記其事,或與前史異,然近以審矣。

〔一〕 漢書西域傳、王莽傳均作「五威將王駿」。疑「德」系「將」之誤。

〔二〕 漢書西域傳「李宗」作「李崇」。「諸」字是衍文。

  自敦煌西出玉門、陽關,涉鄯善,通伊吾(五)千里〔一〕。自伊吾通車師前部高昌壁,北通後部五百里,是匈奴西域之門也〔二〕。伊吾地宜五穀、桑、麻、葡萄。其北有柳中,皆膏腴之地。故與匈奴爭車師、伊吾虛之地,以制西域。

〔一〕 范書西域傳作「千餘里」,袁紀之「五」字乃涉上文「吾」字而衍,故刪。

〔二〕 指後部之金滿城。又伊吾至前部高昌壁,范書作「千二百里」,袁紀恐脫之。

  故自鄯善國治驩泥城,去洛陽七千一百里。此通車師前、後王及車且彌、旱陸、蒲類、〔移〕(條)支是為車師六國〔一〕,北與匈奴接。前部西通〔焉〕耆北道〔二〕,後部西通烏孫。漢欲隔絕西域、匈奴,必得車師,屯田伊吾。

〔一〕 車且彌,范書作「東且彌」,漢書分作「東且彌」、「西且彌」。旱陸,漢書作「卑陸」,范書與袁紀同。又條支遠在西海之濱,不當列入車師之國。范書作「移支」,故據以正。

〔二〕 據范書補。

  焉耆治河南城〔一〕,去洛陽八千二百里。東南與山離國接,其餘危須、尉黎、龜茲、姑墨、溫宿、疏勒、休修〔二〕、大宛、康居、大月氏、安息、大秦、烏弋、罽賓、莎車、于闐、且〔末〕、〔拘〕彌〔三〕諸國轉相通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南河城」。沈家本後漢書瑣言曰:「前書治員渠城。按『南河』,漢書考證(齊召南)引此作『南柯』,未知所據何本。」

〔二〕 黃本作「沭修」,漢書西域傳作「休循」。

〔三〕 據范書西域傳補。

  是秦為西域〔一〕,大月〔氏國治藍氏〕城〔二〕,去洛陽萬六千三百七十里。其東南數千里通天竺。

〔一〕 此句錯訛已甚,不解其意。

〔二〕 據范書西域傳補。

  天竺,一名身毒,俗與月氏同。臨大水,西通大秦。從月氏南至西海,東至盤越國,皆身毒地〔一〕。又有別城數十,置王〔二〕,而皆總名身毒。其俗修浮圖,道不伐殺,弱而畏戰。本傳曰:西域郭俗造浮圖,本佛道,故大國之內眾數萬〔三〕,小國數千,而終不相兼并。及內屬之後,漢之姦猾與無行好利者(圖)守其中,至東京時,〔詐〕(作)謀茲生〔四〕,轉相吞滅,習俗不可不慎所以動之哉〔五〕。

〔一〕 范書西域傳「盤越國」作「磐起國」。鈕永建曰:「攷太平御覽四夷部有磐越國,引魏書云在天竺東南數千里。又梁書海南諸國傳云:中天竺國,一名身毒,從月氏、高附西,南至西海,東至磐越云云。此文正用後書語,亦作磐越,則范書作『磐起』蓋誤,當以袁紀正。」

〔二〕 范書作「有別城數百,城置長。別國數十,國置王」袁紀當有脫誤。

〔三〕 內與眾原倒置,逕正之。

〔四〕 詐作形近而訛,故正之。

〔五〕 以上所謂本傳語乃東觀記西域傳之文。四庫館臣輯東觀記,亦失錄。

  西域之遠者,安息國也,去洛陽二萬五千里。北與康居,南與烏弋、山離相接,其地方數〔千里〕(百)〔一〕。西至條支,馬行六〔十〕(千)日,臨〔西〕海〔二〕。暑熱卑濕,出師子、犀牛、犎牛,孔雀卵大如瓮。(與西海接)〔三〕自安息西關西至阿蠻國三千四百里。自阿蠻西至斯賓國〔三千六百里〕〔四〕。渡河西南至于羅國,有九百六十里。安息西界極〔矣〕〔五〕。其南乘海,乃通大秦,或數月云。

〔一〕 范書西域傳作「地方數千里」,袁紀誤「千」為「百」,下又脫「里」,皆正之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改補。

〔三〕 此乃衍文,刪。

〔四〕 依上下文例,據范書補。

〔五〕 據范書補。

  大秦國,一名黎軒〔一〕,在海西。漢使皆自烏弋還,莫能通條支者。甘英踰懸度烏弋、山離,抵條支,臨大海。欲渡,人謂英曰:「〔海〕(漢)廣大〔二〕,水鹹苦不可食。往來者逢善風時,三月而渡;如風遲則三歲〔三〕。故入海者皆賚三歲糧。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,數有死亡者。」英聞之乃止,具問其土俗。

〔一〕 班書作「犁靬」,范書作「犂鞬」,三載互異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

〔三〕 范書作「二歲」。

  大秦地方數千〔里〕〔一〕,四百餘城,小國役屬者數〔十〕(千)〔二〕。〔石〕(戶)為城郭〔三〕,別置郵亭,皆堊塈之;有松柏諸木、百草,民俗力田,作種植,樹蠶桑。國王髡頭而衣文繡,乘輜軿、白蓋〔小車〕(山中)〔四〕,出入擊鼓,有旌旗旛幟,起宮室,以水精為柱,及餘食器。王所治城,周環百餘里,王有五宮,各相去十里。平旦至一宮聽事,止宿;明旦復至一宮,五日一遍而復還。常使一人持囊隨王車,民欲有言事者,即以書投囊中,王至宮散省,分理其枉直。各有官曹,又置三十六相〔五〕,皆會乃議事。王無常人,國中有災異,風不時節,輒放去之,而更求賢人以為王,〔放〕者終無怨〔六〕。多金銀、真珠、珊瑚、琥魄、琉璃、金縷、罽繡、雜色綾、塗布,又有細布,或言水羊毛,野蠶繭所作。會諸香煎以為蘇合,凡外國諸珍異皆出焉。以金銀〔為錢,銀〕錢十當金錢一〔七〕。與天竺、安息交市於海中,其利十倍。其民質直,市無二價,穀食常賤,國內富饒。鄰國使到其界首者,乘驛詣王都,至則廩以金錢。
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二〕 據陳澧校改。

〔三〕 據范書改。

〔四〕 據范書改。

〔五〕 范書「相」作「將」。

〔六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七〕 據范書補。

  及安帝元初中,日南塞外檀國獻幻人,能變化吐火,自支解,又善跳丸,能跳十丸。其人曰:「我海西人。」則是大秦也。自交州塞外檀國諸蠻夷相通也,又有一道與益州塞外通。

  大秦人皆麤長大,平正若中國人,故云外國之大秦,而其國中常自言是〔中〕國一別〔一〕。其王常欲通使於漢奉貢獻,而安息欲以漢繒絲與之交市,故遮不得令通。及桓帝建初中〔二〕,王安都遣使者奉獻象牙、犀角、玳瑁,始一通焉〔三〕。

〔一〕 「國中」原作「中國」。陳璞曰:「魏志注引魏略,作其人長大,平正似中國人而胡服,自云本中國一別也。」今據以改補。

〔二〕 建初乃章帝年號,范書作「延熹」,是。

〔三〕 安都,羅馬帝國皇帝安東尼,范書作「安敦」。

  其長老或傳言其國西有弱水,近日入所矣。又云從安息陸道繞海北行,出西〔海〕至大〔秦〕(海)〔一〕,人相連屬,十里一亭,三十里一署〔二〕,終無盜賊驚。而有猛虎、師子遮食行者,不有百餘人賚其器,輒害之,不得過。又言旁國渡海飛橋數百里,所出奇異玉石諸物,多譎怪不經,故不述云。

〔一〕 據范書改補。

〔二〕 范書「署」作「置」。

  西南極矣山離,還自條支,東北通烏弋山離,可百餘日行。而烏弋山離、罽賓、莎車、于寘、寧彌諸國相接〔一〕,遠者去洛陽二萬一千里,近者萬餘里焉。

〔一〕 寧彌,班書作「扜彌」。

  十二月甲子,清河王慶薨,謚曰孝王。

  慶善為威容,進止可觀。自被廢黜,常居慎密,在宮省,語不及外。和帝為太子,與慶相親,入則共室,出則同輿。及即位,政之大小,與慶議之。慶逾益畏慎,夙夜戰慄。每當朝會,輒服候〔一〕,且常謂左右曰:「我誠一國王,車馬器物亦足已矣。」內以論議,外以說左右,其一絕名此〔二〕,皆此類也。

〔一〕 范書章帝八王傳言慶「每朝謁陵廟,常夜分嚴裝,衣冠待明」。

〔二〕 疑「此」系「位」之誤。

  初,宋貴人冢上無祠堂,慶每露祭,未嘗不流涕。和、殤二帝崩,慶常居倚廬,哭泣哀慟,遂以發病。病困,謂舅宋衍曰:「清河土地下濕,欲乞骸骨於貴人冢傍下棺而已。朝廷大恩,猶當有屋宇,子母并食,魂靈不暴露,死復何恨!」乃上書求葬於樊濯中貴人冢旁,不聽。慶將薨,歎曰:「不惜死也,但恨不見上為貴人報讎耳!」因泣不能自勝,左右皆流涕。既薨,使司空持節護喪事〔一〕,賜龍旗九旒,虎賁百人,儀比東海恭王。分清河封慶小子為廣川王〔二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使司空持節弔祭,車騎將軍鄧騭護喪事」。時司空,尹勤也。

〔二〕 按范書慶小子名常保。

後漢孝安皇帝紀上卷第十六  袁宏

永初元年(丁未、一0七)

  春正月癸酉,大赦天下。

  青、兗、豫、徐、冀、并六州民饑。

  三月癸酉,日有食之。詔公卿舉賢良方正、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。

  夏四月,太傅張禹為安鄉侯,太尉徐防為龍〔鄉〕(節)侯〔一〕,司空尹勤為傅亭侯〔二〕,車騎將軍鄧騭為上蔡侯,城門校尉悝為〔葉〕(業)侯〔三〕,虎賁中郎將弘為西平侯,黃門郎閶為西華侯,食邑各萬戶。騭奉節親迎,增封三千戶。騭逃避使者,詣闕上書固辭,乃許。

〔一〕 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。

〔二〕 范書陳寵傳作「福亭侯」。

〔三〕 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。

  五月戊寅,熒惑逆行守心。本志以為後周章謀廢帝之應也〔一〕。

〔一〕 四庫館臣輯東觀記,謂天文志全闕,實未攷此「本志曰」也。此「本志」,非東觀記無以應之。袁紀另一引,見卷十八,片言隻語,彌足珍貴。又按尚書孔疏,引蔡邕天文志曰:「言天體者有三家:一曰周髀,二曰宣夜,三曰渾天。宣夜絕無師說,周髀術數具在,考驗天象,多所違失,故史官不用。惟渾天者,近得其情,今史所用候臺銅儀,則其法也。」則今天文志可攷者三條也。

  立壽光侯並為北海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「並」作「普」。

  甲戌,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。

  是時詔書令〔麥秋〕得案驗薄罪〔一〕。恭上疏諫曰:「詔書憂萬民,而郡國〔託〕(記)言勞來貧民〔二〕,多為煩擾,逮證一人,有疑罪,延及良人數十人〔三〕,上逆時氣,妨廢農功。案易消息,四月乾卦用事,經曰『乾以美利利天下』。又曰『時乘六龍以御天』。五月姤卦用事,經曰『后以施命誥四方』。君以夏至之日,止四方行者,助陰氣也。況於逮召考掠,擾百姓哉!月令『孟夏斷薄刑』,謂正罪,不欲令久繫,不謂可考正罪法也。故出輕繫,明不欲拘之也。月令周世所造,而所據皆夏之時也,所變者唯正朔、衣裳、犧牲、徽號、器械而已〔四〕。易曰『潛龍勿用』,言十一月、十二月也〔五〕。又曰『馴致其道,至堅冰也』〔六〕,言五月微陰起,至十一月堅冰至也。十一月中孚曰〔七〕:『君子以議獄緩死。』可令疑罪皆詳議其法,大辟之罪,極盡冬月乃斷其獄。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,勿以報囚〔八〕。」詔從之。

〔一〕 據范書魯恭傳補。

〔二〕 託記形近而訛,范書作「託」。

〔三〕 據龍溪精舍本補「延」字。蔣本原闕,黃本作「近」,誤。

〔四〕 李賢曰:「夏以建寅為正,服色、犧牲、徽號、器械皆尚黑。殷以建丑為正,尚白。周以建子為正,尚赤。周以夜半為朔,殷以雞鳴為朔,夏以平旦為朔。祭天地宗廟曰犧,卜得吉曰牲。徽號,旌旗之名也。器械,禮樂之器及甲兵也。」黃本下有「不可變易者也」句,乃衍文,故蔣本闕而不錄。

〔五〕 見易乾卦。

〔六〕 見易坤卦。

〔七〕 范書作十二月中孚,誤。標點本從袁紀以正之。

〔八〕 范書魯恭傳「月令周世所造」以下,乃鄧太后詔令公卿會議時恭之奏文,袁紀合二奏為一。

  爵太后鄧氏母新野君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此乃六月事。

  西羌叛,車騎將軍鄧騭率師擊之。

  是時水雨屢降,災虐並生,百姓饑饉,盜賊群起。於是策免太尉防、司空勤〔一〕。太傅禹稱疾告退。

〔一〕 徐防於九月庚午以災異、盜賊免。三公以災異免自防始。辛未,尹勤以水雨漂流免。袁紀月份多脫。

  丙戌,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。

  庚寅,太傅張禹為太尉,太常周章為司空。

  十月,倭國遣使奉獻。

  初,上立,非大臣意也。司空周章謀誅鄧騭兄弟,廢太后及上,立平原王為帝。事發覺。

  十一月丁亥,司空周章有罪自殺。潁川太守張敏為司空。

  十二月,郡國十八地震。李固曰:「地者陰也,法當安靜。今乃越陰之職,專陽之政,故應以震動。」太后攝政之應也。

  騎都尉王仁將兵迎〔慬〕(悝)將吏還入塞〔一〕,遂棄西域。都護任尚抵罪。

〔一〕 范書梁慬傳「王仁」作「王弘」以迎滯留龜茲之梁慬,此誤作「悝」,故正之。

二年(戊申、一0八)

  春,京師旱〔一〕,太后親幸洛陽獄省罪囚繫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作五月之事。

  夏四月甲寅,濮陽阿城中失火〔一〕,燃殺三千餘人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作「漢陽城中災」。按續漢五行志作「漢陽阿陽城中失火」。又據郡國志漢陽郡有阿陽城,則袁紀「濮陽」系「漢陽」之誤,又「阿」下脫「陽」字。

  冬十一月,車騎將軍鄧騭與羌戰平襄,羌詐降,既而復叛,侵掠邊郡,吏民死者無數,并敘遂虛。

  十二月,徵車騎將軍鄧騭還京師,遣使者迎拜騭為大將軍,詔大鴻臚親迎,中常侍郊勞以乘馬、束帛。於是悝為執金吾,弘為屯騎校尉,閶為步兵校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「步」蔣本闕,黃本作「捕」誤,現據學海堂及龍溪精舍二本補。

  郎中潁川杜根與同署郎共諫太后不宜久攝政,太后怒以絹囊盛根〔等〕於殿〔一〕,撲殺之。諫者皆以被撲死〔二〕,根先知〔名〕(召),司撲者陰共為意,乃使執撲者不加力〔三〕,既畢,皆載出城外。根以撲輕得免,逃竄宜城山中,為酒家傭積十年餘。天子知根等忠,普告天下,使錄其子孫,根乃自出。公車徵,轉遷至濟陰太守,以德讓為政,移風易俗。
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二〕 黃本「諫者」上有「其」字,蔣本以為衍而闕之。

〔三〕 根與同署郎同時被收,豈能未卜先知必受撲刑,而私召司撲者密議?范書「召」作「名」,甚是,據以正。

  是歲郡國十地震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、續漢五行志均作「郡國十二」。

三年(己酉、一0九)

  春正月庚子,皇帝加元服,大赦天下,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。

  騎都尉任仁將兵討敘州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討敘州金城郡西之先零羌。

  三月,京都饑,人相食。癸巳,司徒魯恭以災異策罷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「癸巳」作「壬寅」。又恭傳作「以老病策罷」。觀袁紀下文,恐當以恭傳為是。

  恭再為宰相,掾屬至卿大夫者數十人。恭門下耆生或望恭為之論議〔一〕,恭曰:「學之不講,是吾憂也。不有鄉舉乎?」終無所言。學者受業,必躬核問難,道成,然後謝遣之。學者曰:「魯公謝與議論,不可虛得也。」謙退不伐,有善終不自顯,是以在位不以亮直稱。自為三公,常稱病不視事。上輒遣小黃門問疾,喻令強起者數矣。至是,遂稱疾篤,賜錢二十萬。年八十餘,終於家。賜至厚,以兩子為郎。

〔一〕 范書「門下耆生」作「耆舊大姓」。通鑑從袁紀。

  弟丕,字叔陵〔一〕。以篤學質直稱,仕至侍中、三老。章帝初,對策曰:「政莫先於從民之所欲,除民之所惡,先教後刑〔二〕,先近後遠。君為陽,臣為陰;君子為陽,小人為陰;京師為陽,諸夏為陰;男為陽,女為陰;樂和為陽憂苦為陰。各得其所則和調,精誠之所發,無不感浹。吏多不良,在於賤德而貴功,欲速,莫能修長久之道〔三〕。

〔一〕 惠棟曰:「東觀記作平。隸法,丕平字相類,未詳孰是。李充傳亦作平。」王先謙曰:「丕,亦作平,就偽為平耳。」王說是。

〔二〕 荀子宥坐篇:「孔子曰:『不教其民而聽其獄,殺不辜也。三軍大敗,不可斬也;獄犴不治,不可刑也。罪不在民也。嫚令謹誅,賊也;今生也有時,斂也無時,暴也;不教而責成功,虐也。已此三者,然後刑可即也。書曰「義刑義殺,勿庸以即,予維曰未有順事」,言先教也。』」

〔三〕 論語子路曰:「欲速則不達。」

  古者貢士,得其人者有慶,不得其人者有讓〔一〕,是以舉者務力行。選舉不實,咎在刺史二千石。書曰:『天工,人其代之。』〔二〕觀人之道,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,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,設難以觀其謀,煩事以觀其治,窮則觀其所守,達則觀其所施,此所以核之也。

〔一〕 李賢注引尚書大傳曰:「古者諸侯之於天子,三年一貢士,一適謂之好德,再適謂之賢賢,三適謂之有功。有功者,天子賜以車服弓矢,號曰命。諸侯不貢士,謂之不率正,一不適謂之過,再不適謂之傲,三不適謂之誣。誣者,天子絀之。一絀以爵,再絀以地,三絀而爵地畢也。」按史記范雎傳曰:「范雎任鄭安平,使擊趙。鄭安平為趙所圍,急,以兵二萬人降趙。應侯席稿請罪。秦之法,任人而所任不善者,各以其罪罪之。於是應侯罪當收三族。秦昭王恐傷應侯之意,乃令國中:『有敢言鄭安平事者,以其罪罪之。』」則可知秦人行古貢士「不得其人有讓」之道。昭王赦應侯乃法外超恩,僅為特例。漢初,詔舉賢良方正,州郡察孝廉秀才,亦貢士之方也。武帝元朔元年冬,有司奏議:「不舉孝,不奉詔,當以不敬論。不察廉,不勝任也,當免。」武帝可之。而選舉不實亦受坐。有削戶者,若漢書陳湯傳,張勃舉湯,司隸奏湯無循行,勃遂以選舉不實,坐削戶二百。有貶秩者,如嚴延年傳:延年坐選舉不實貶秩。又有免官者,如百官公卿表曰:執金吾韓立、御史大夫張譚並坐選舉不實免。甚至有因此而被刑者,如功臣表曰:山陽侯張當居坐為太常擇博士弟子故不以實,完為城旦。光武中興,亦行其道,其詔曰:「自今以後,審四科辟召,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,務盡實覆,選擇英俊、賢行、廉潔、平端於縣邑,務授試以職。有非其人,不習官事,書疏不端正,不如詔書,有司奏罪名,并正舉者。」袁紀言左雄任尚書時,郡國守相坐舉者百餘人。然所舉得人,則亦有勞來之制。范書胡廣傳注引續漢書曰:「故事:孝廉高第,三公及尚書輒優之,特勞來其舉將。」時胡廣由法雄舉為孝廉,至京師試章奏,廣為天下第一,故公府特下詔書勞來雄。但武帝以降,選舉多非其人,言官多議之,至東漢時尤甚,所謂古貢士之道,名存而實失之遠矣。然鼓勵舉才,并制定法律予以保證,得其人者有慶,失其人者有罰,不失為秦漢人事制度中之有益經驗,至今尚足借鑑。

〔二〕 見書皋陶謨。注曰:「人代天理官,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。」

  民多貧困者急,急則致寒,寒則萬物多不成,去本就末,奢所致也。制度明則民用足,刑罰不中則於名不正。正名之道,所以明上下之稱,班爵號之制〔一〕,定卿大夫之位也。

〔一〕 困學紀聞卷十三翁元圻注引袁紀,「爵號」作「爵祿」,不知所據何本。

  獄訟不息,在爭奪之心不絕。法者,民之儀表也,法正則民愨。吏民凋弊,所從久矣。不求其本,浸以益甚。吏政多欲速,又州官秩卑而任重,競為小功,以求進取,生凋弊之俗。

  救弊莫若忠,故孔子曰:『孝慈則忠。』〔一〕治姦詭之道,必明慎刑罰。孔子曰:『導之以禮樂,而民和睦。』〔二〕〔說〕以犯難,民忘其死〔三〕。死且忘之,況使為禮義乎?」

〔一〕 見論語為政。

〔二〕 見孝經三才章。

〔三〕 據嚴可均校補。

  丕後為青州刺史,遷拜趙相,門徒數百人,吏民愛之。趙王嘗欲避疾便時,止於學宮〔一〕,丕不聽。王上書自言,詔下丕。丕上言曰:「禮,諸侯薨於路寢,大夫卒于適室〔二〕,死生有命,本無偏旁可避者。學宮傳先王之禮樂,教化之處,不宜妨塞之。」詔書從之。

〔一〕 便時,楊樹達曰:「前書外戚傳云『便時上林延壽門』。顏注:『取時日之便也。』潛夫論浮侈篇云:『巫祝鼓舞事神,以欺誣細民,熒惑百姓。疾病之家皆易恐懼,至使奔走便時,去離正宅。』『便時』或稱『避時』,史記呂不韋傳:『太后詐卜,當避時徙居宮雍。』漢書天文志:『太皇太后避時昆明東觀』是也。或稱『避疾』,漢書游俠原涉傳:『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,涉即往候』是也。或稱『避衰』,論衡辨崇篇:『宅盛即留,衰則避之。』晉書庾翼傳:『自武昌移鎮襄陽,議者謂其避衰也。』范書來歷傳:『皇太子驚病不安,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聖舍。』皆『避疾便時』之事。故『避疾』下不連『便時』為讀,非也。」又「學宮」,王先謙言官本范書作「學官」是,黃本亦作「學官」,而汲古閣本范書與蔣本同。恐當以王說為是,今存其異文。李賢曰:「學官者,學舍也。」下同。

〔二〕 禮記喪大記曰:「君、夫人卒于路寢,大夫、世婦卒於適寢。」注曰:「言死者必皆於正處也。寢、室通耳,其尊者所不燕焉。君謂之路寢,大夫謂之適寢,士或謂之適室。」

  丕每論難,稱曰:「〔說〕經者〔一〕,傳先師之言,非從己出,不可相讓;相讓則道不明,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。難者必明其據,說者務力其義,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,故精〔思〕不勞而道術愈彰也〔二〕。」
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二〕 據范書補。

  夏四月丙寅,大鴻臚夏勤為司徒。

  以用度不足,令吏人入錢穀為關內侯。以上林、廣成苑可墾闢者與貧民。

  五月丙申,立樂安侯子延平為清河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樂安侯,范書安帝紀作「樂安王」章帝八王傳曰:「千乘王伉薨,子寵嗣。永元七年,改國名樂安,是為夷王。」袁紀作「侯」,誤。

  六月,烏桓寇代郡。

  秋七月,太后有疾,左右請禱,以人為代。太后聞之怒,即敕掖庭令:「何故有此不祥之言?自今已後,但謝過而已,不得復有此言。」

  冬十月,南單于擅叛。行車騎將軍大司〔農〕(馬)何熙將兵征擅〔一〕,擅降。

〔一〕 據范書梁慬傳及華嶠書改。又范書「擅」作「檀」。

  十二月辛酉,郡國九地震,有星孛于天苑。

四年(庚戌、一一0)

  春二月,匈奴寇常山。

  於時西北有事,民饑,國用不足。大將軍鄧騭欲棄敘州,專務北邊,曰:「譬家人衣壞,取一以相補,猶有所完,若不如此,將兩無所保。」公卿皆以為然。郎中虞詡說太尉張禹曰〔一〕:「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。」禹曰:「奈何?」詡曰:「先帝開土闢境,而今棄之,此不可一也;棄敘州即以三輔為塞,園陵單外,此不可二也;諺曰:『關西出將,關東出相。』〔二〕烈士武臣出敘州,土風壯猛,便習兵事。今羌胡所以不過三輔為腹心之害者,以敘州在其後也。敘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,蒙矢石於行陣,不避危亡,父死於前,子戰於後,無反顧之心者,為臣屬於漢也。今推而捐之,割而棄之,庶人安土,不肯遷徙,必引領而怨曰:『中國棄我於夷狄!』雖赴義從善之人,不能無怨恨。卒然起謀,以圖不軌,因天下之饑弊,乘海內之虛弱,豪傑相聚,量才立帥,驅氐羌以為前鋒,席卷而東,雖賁、育為卒,太公為將,猶不能當。如此,則函谷以西,園陵舊京,非復漢有,此不可三也。議者喻以補衣,猶有所完,詡恐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〔三〕。」禹曰:「意不及此,微君大計幾敗。然則計將安出?」詡曰:「所憂與明公異,恐敘州一旦有囂、述之變,宜且羅其雄傑,收其冠帶,引其牧守子弟於朝,令諸府各辟數人,外以勸其勤,內以散其謀,計之長者。」從之。

〔一〕 范書虞詡傳作「說李脩」。按安帝紀及張禹傳,禹永初元年秋更拜太尉,永初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,與虞詡傳亦相抵牾。通鑑從袁紀。陳璞曰:「范書作『說李脩』是也。」鈕永建曰:「疑虞詡之說在永初五年,紀文類敘於永初四年,後人遂妄改張禹也。」按鄧騭于四年冬罷,則非五年事明矣。陳、鈕二說均非。當以袁紀為是。

〔二〕 李賢曰:「說文曰:『諺,傳言也。』前書曰:『秦漢以來,山東出相,山西出將。』秦時郿白起,頻陽王翦。漢興,義渠公孫賀、傅介子,成紀李廣、李蔡,上邽趙充國,狄道辛武賢,皆名將也。丞相則蕭、曹、魏、邴、韋、平、孔、翟之類也。」按關西近羌胡,可武備,善騎射,詩秦風子戎曰:「王于興師,修我甲兵,與子皆行。」尚武之風,自古已然。而關東乃詩書禮樂之鄉,諸子百家之說,多興于此,故出文人謀士。賢所舉者即蕭何、曹參、魏相、邴吉、韋賢、平當、孔光、翟方進也。

〔三〕 惠棟曰:「言如疽之食肉,浸淫腐潰而無止極也。」

  俄而,詡遷朝歌長。時朝歌多盜賊,連年不解。親舊皆勞弔之曰:「得朝歌可哀也!」〔一〕詡笑曰:「難者不避,易者必從〔二〕,君之節也。不遇盤根錯節,無以別堅利,此乃吾立功之秋,怪吾子以此相勞也。」詡謁河內太守馬稜〔三〕,稜曰:「君儒者,當謀謨廟堂,乃在朝歌,甚為君憂之!」詡曰:「此賊犬羊相聚,以求溫飽耳,明府無以為憂。」稜曰:「何以言之?」對曰:「賊去敖倉不過千里,不知取以為糧;青、冀流人前後連屬,不知略以為眾;出入河山守阨塞,此為斷天下之右臂〔四〕。今則不然,此無大計之效也。」於是詡悉罷戎兵,而設方略,即時皆平。

〔一〕 范書「可哀」作「何衰」,可、何古通用。黃本作「何」。

〔二〕 范書作「事不避難,志不求易」。疑袁紀「必從」亦當作「不從」為是。

〔三〕 稜乃棱之俗字。李賢曰:「稜字伯威,援族孫也。」

〔四〕 李賢曰:「右臂,喻要便也。」胡三省曰:「余謂右臂之說祖張儀。」按戰國策趙策張儀說趙王曰:「今楚與秦為昆弟之國,而韓、魏稱為東蕃之臣,齊獻魚鹽之地,此斷趙之右臂也。夫斷右臂而求與人鬭,失其黨而孤居,求欲無危,豈可得哉!」胡說近是。

  乙亥,詔曰:「自建初元年徙邊者各歸本郡,沒入為官奴婢者免為庶人〔一〕。

〔一〕 官原作「宮」,據黃本逕改之。

  三月,西羌寇漢中。

  戊子,杜陵園火。

  夏四月丁丑,大赦天下。

  新野君有疾,太后與上親幸其第,宿止連日。太尉張禹、司徒夏勤、司空張敏固諫,乃還。甲戌,新野君薨。太后制齊衰,上緦麻,贈送禮一依東海恭王,司空持節護喪事,騭等皆棄官行服。服除,有司奏騭等復輔政,固請乃止,非朝廷大議不聞。

  元初中,悝、弘、閶並卒,未大斂,天子並封爵,太后輒不許。太后、上制服,新野君贈賵甚厚,使九卿護喪事〔一〕。悝子廣宗襲爵為葉侯,弘子廣德為西平侯,封京子寶為安陽侯〔二〕 ,騭子鳳為侍中。

〔一〕 范書鄧騭傳曰:弘卒于元初二年,但白蓋雙騎,門生輓送。悝、閶皆卒于元初五年,均薄葬。時新野君已死多年,豈能贈賵!亦無九卿護喪之事。袁紀誤。

〔二〕 范書作「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為陽安侯」。安陽、陽安均屬汝南郡,未知孰是。沈欽韓曰:「京子於夷安侯珍為從祖,不應同名。」則當以作「寶」為是。

  初,都護任尚致鳳馬,及尚坐事,檻車徵,鳳懼其及己。私屬中郎馬融宜在臺閣〔一〕。事發覺,鳳先自首,騭乃髡妻及鳳,上疏謝罪。

〔一〕 按范書鄧騭傳,任尚致鳳馬為一事,嘗與尚書郎張龕書,屬郎中馬融宜在臺閣別為一事,袁紀「私」上恐脫「嘗」字,又「中郎」當是「郎中」之誤倒。

  新野君薨後,太后〔諒闇〕(崩上)〔一〕,見白首者,未嘗不流涕,宗族耆老皆加親禮,讀書至孝子事親、喪親之禮,嘗廢書噓欷。

〔一〕 據陳澧校改。

  太后久執朝政,從〔兄〕(子)樂安侯康內懼盛滿〔一〕,數上書諫宜崇公室,抑損私權,言甚切至。太后怒,康迺託病不朝,太后使家舊〔婢〕往問之〔二〕初,外給使以宮中婢年長者為「中夫人」〔三〕,因自以通,康曰:「汝非我家婢也?何自謂中夫人!」婢聞之怒,因言托病不遜,遂免康官,遣歸國,絕康屬籍。

〔一〕 黃本無「子」字。按康乃鄧珍之子,與太后為從兄妹。禹傳注亦曰:「康,太后從兄。」蔣本誤補「子」,今正。又胡三省曰:「案范書鄧禹傳,明帝分禹國為三,封其三子,季子珍為夷安侯。康以珍之子紹封,『樂安』當作『夷安』。」胡說是。

〔二〕 據袁紀下文文意補。

〔三〕 范書作「中大人」,通鑑從范書。

五年(辛亥、一一一)

  春正月庚辰朔,日有蝕之。本志以為正旦,王者聽朝之日也。是時太后攝政,天子守虛位,不得行其號令,蓋陽不克之象也。

  乙巳,太尉張禹以災異策罷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作「己丑」。

  閏月戊戌,詔舉賢良方正、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,及至孝與眾卓異者。

  冬,謁者劉珍上言曰:「竊見永平初虎賁中郎將梁松言『皇太后宜入廟與陛下交獻,以彰至孝之心』。孝明皇帝務遵經典,使公卿、博士議,時太傅鄧禹奏宜如松言,光烈皇后於是入廟。惟皇太后聖德通靈,與神合契,宜入宗廟如光烈皇后故事,率禮復古,垂示萬代。」事下公卿,僉曰:「宜如珍言。」

六年(壬子、一一二)

  春正月甲寅,皇太后初親祭於宗廟,與皇帝交獻,大臣命婦相禮儀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、皇后紀均系此事於七年春正月庚戌。李賢案:東觀、續漢、袁山松、謝沈書、古今注并云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,此云七年庚戌,疑紀誤也。今按袁紀亦復為一證,足明范書之誤。

  夏四月乙亥〔一〕,司空張敏以久病策罷。太常劉愷為司空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乙丑」。徐紹楨曰:「四月癸酉朔。紀有己卯,為七日,又有乙丑,在己卯前,疑乙亥之誤。」徐說是。

  五月丙寅,群吏復秩,賜爵有差。

  丁卯,封鄧禹、馮異等後九人為列侯。

  六月辛巳,大赦天下。

  丙申,河東水變色,皆赤如血。本志以為鄧太后攝政之應也。

七年(癸丑、一一三)

  春,郡國十八地震。

  夏四月丙申晦,日有蝕之。

元初元年(甲寅、一一四)

  春正月甲子,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;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;貞婦帛,人一匹〔一〕。

〔一〕 原「帛人」倒置,據范書逕正。

  三月己卯,日南地坼,長一百餘里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作「二月」,通鑑同之,而「己卯」作「乙卯」。續漢五行志同袁紀。沈家本曰:「按上文書正月甲子,下文書三月癸酉,甲子與己卯相距十六日,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訛。然續志所書,日月相同,恐三月癸酉日食為衍文,而此文己卯為第二個己卯,與甲子相距七十六日,故得書三月也。」可知袁紀是。

  夏四月丁酉,大赦天下。詔三公、卿士舉敦厚質直各一人。

  九月辛未,大司農司馬苞為太尉。

  冬十月戊子朔,日有蝕之。

  是歲郡國十五地震。

  (高句麗王宮數寇幽部……句麗由是服焉)〔一〕

〔一〕 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,詳見其注。

二年(乙卯、一一五)

  春,以郡國被災,賑粟貧民。自上即位至於是年,頗有水旱之災,百姓饑饉,每歲遣使者開倉賑饑民。

  三月癸亥,京都大風拔樹。

  夏四月丙午,立皇后閻氏,河南滎陽人暢之女也。暢有五男二女,長男顯及術、景、曜、昆,長女迎,次姬即后也。以選入掖庭,為貴人,有寵,立為皇后。暢為長水校尉。

  太尉司馬苞薨。

  秋七月,西羌犯境,右扶風太守种暠,南安太守杜佐擊之,皆被害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西羌傳曰:詔遣左馮翊司馬鉤行征西將軍,督右扶風仲光、安定太守杜恢、北地太守盛包、京兆虎牙都尉耿溥、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,合八千餘人,遂并北擊之。光等違鉤節度,中伏并沒。又按种暠傳,暠順帝時始任涼州刺史治羌事,不當及此難。東觀記作「种光」,恐與范書之「仲光」為一人。又兩漢無南安郡,恐系安定之誤,「杜佐」即范書之「杜恢」,東觀記亦作「杜恢」。袁紀皆誤。

  九月壬午晦,日有蝕之。

  冬十月,中郎將任尚將兵屯三輔。懷令虞詡說尚曰:「使君奉國威靈,討捕叛羌,兵出巳久,而未有伏誅者。三州屯兵二十萬,民棄農桑,戶無聊生。於此上聞,誠竊危之。」尚曰:「憂惶久矣,不知所出。」詡曰:「兵法,弱不攻強:走不逐飛,自然之勢也。今虜皆騎,馬尤良,一日之間行數百里,來如風雨,去如絕絃,以步追之,勢不相及,故所以曠日而無功也。為君計者,莫如罷郡兵,令二十人共市一馬,民出數千錢得免甲冑,去行伍,以萬騎之眾,逐數千之虜,追尾掩截〔一〕,其道自窮。便民利事,大功必立。」尚從之,大破羌戎,餘種悉降。上問:「何從發此計?」尚表之受於懷令虞詡,由是知名。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尾者,隨其後而擊之也。掩,襲也;截,邀也。」

  詡有將帥之任,乃遷武都太守。羌數千人於陳倉、崤谷欲遮道擊詡。詡乃宣言上書請兵,兵至乃發。虜聞之,將謂實然。乃晨夜進道,時冬月多雪,使騾驢居首,人隨其後,日行百五、六十里,敕吏士作兩灶,日增之。或問曰:「孫臏減灶,而君增之。兵法: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。今日且二百里,何也?」詡曰:「虜多吾少,勢不相敵,緩行即為虜所及,故兼道取疾,若舌之避齒耳。虜見吾灶多,謂郡兵來迎,追吾必遲。孫臏見弱,吾欲見強,勢固不同也。」

  詡既到,郡兵不滿三千人。虜眾萬餘人,攻赤亭,詡便出戰,敕曰:「吾言強弩發,於是小弩先發。」虜以為弩力極不能至,即皆解弛。乃使強弩射之,發無不中,虜前行潰,乘勝追之,殺百餘人。詡謂掾吏曰:「何如?」皆謝曰:「所不及。」明日令從東郭門出,北郭門入,貿易衣服,四轉無已,虜不知其數,謀將退。詡乃分數百兵險要處設伏,虜果引去,迎擊大破之。於是羌畏伏,武都遂安。詡乃占相地勢,築營壁百八十所,招還流民三千餘戶,郡以富實。

  冬十一月庚申,郡國十一地震。

  十二月庚戌,司空劉愷為司徒,光祿勳袁敞為司空。

三年(丙辰、一一六)

  春二月,郡國十地震。

  夏四月壬寅,封皇后父閻暢為北宜春侯。

  冬十一月丙戌,初聽大臣行三年喪。

  郡國九地震。

四年(丁巳、一一七)

  春二月乙巳,日有蝕之。九江太守以聞。

  乙卯,大赦天下。

  壬戌,武庫火。

  夏四月戊申,司空袁敞薨。

  敞字〔叔〕(升)平〔一〕,少有節操,及在朝廷,廉潔無私。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,漏泄省中語,策罷。敞不阿權勢,失鄧氏旨,遂自殺,朝廷隱之。敞死,葬以公禮,復位其子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字叔平」,叔草書與升字似,袁紀誤作「升」,今正。

  五月丁丑,太常李〔郃〕(咸)為司空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按李咸靈帝時始入三公,今據范書改。

五年(戊午、一一八)

  秋七月丙子,詔有司申舊令,崇節儉,嫁娶送終,不得奢侈。

  八月,鮮卑寇代郡。

 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。

六年(己未、一一九)

  春正月乙巳,京都、郡國三十二地震〔一〕,水泉涌出,壞城郭宇舍,壓殺人。

〔一〕 按正月甲子朔,無乙巳日。范書、續漢五行志均作「二月」,是。又二書均作「郡國四十二」,亦與袁紀異。

  三月庚戌〔一〕,初祀六宗於國北,儀比太社〔二〕。

〔一〕 三月癸亥朔,無庚戌。續漢祭祀志作「庚辰」,是。

〔二〕 續漢祭祀志曰:「安帝即位,元初六年,以尚書歐陽家說,謂六宗者,在天地四方之中,為上下四方之宗。以元始中故事,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、月、雷公、風伯、山、澤者為非是。」按六宗之說,紛紜錯雜,詳見劉昭注,然終不得其要領。洪亮吉曰:「案昭七年左氏傳,晉侯問伯瑕,曰:『何謂六物?』對曰:『歲月日時星辰六宗,當即此六物。』以古證古,較諸家稍直捷也。」洪說近是。

  夏五月,京師旱。

  七月,鮮卑入塞。

  冬十二月戊子朔,日有食之〔一〕。郡國八地震。

〔一〕 范書、續漢志均作「戊午朔」,是。

  是歲,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,殺之。遂略有北道,逐太守曹宗。宗請兵擊匈奴,報索班之恥,因復取西域。司〔馬〕(空)班勇議曰〔一〕:「愚以為邊境者,中國之脣齒,脣亡則齒寒,其理然也。先帝命將征伐,曠引年歲,然後西域內屬,邊境獲安。宗不度當時之宜,自見有喪敗之負,欲舉兵荒外,以要功名,是為始禍倡兵〔二〕,其患難量也。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,師無後繼,是示弱於遠夷,暴短於海內。臣愚以為不可許。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,今宜復置之。西域長史屯樓蘭〔三〕,樓蘭西當焉耆、龜茲,是則周遊一處,而所制者多也。」公卿皆從勇議。

〔一〕 據范書改。司馬者,軍司馬也。

〔二〕 定公十三年左傳曰:「晉國有命,始禍者死,為後可也。」

〔三〕 樓蘭,即鄯善也。

  勇習邊事,有籌策,於是以勇為西域長史。頃之,勇發鄯善、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,大破之,捕得後部王、匈奴使者,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,傳首洛陽。

永寧元年(庚申、一二0)

  夏四月丙寅,立皇子保為皇太子。大赦天下。賜公卿已下金帛;天下男子爵各有差;鰥寡孤獨癃篤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;貞婦帛,人一匹〔一〕。

〔一〕 「粟人」、「帛人」原皆誤倒,今正之。

  己巳,立濟北王子萇為樂城王,立河間王子翼為平原王。

  萇驕淫失度,冀州刺史舉奏萇罪至不道。尚書侍郎岑宏議以為「非聖人不能無過,故王侯世子生〔一〕,為立賢師傅以訓導之,所以目不見〔惡〕(異)〔二〕,耳不聞非,能保其社稷,高明令終。萇少長藩國,內無過庭之訓〔三〕,外無師傅之道,血氣方剛,卒受榮爵,幾微生過,遂陷不義。臣聞周官議親,蠢愚見赦,萇不殺無辜,以譴訶為非,無赫赫大惡,可裁削奪,損其租賦,令得改過自新,革心向道。」〔四〕詔貶萇為臨湖侯。

〔一〕 范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「世」作「太」,當系章懷避唐諱所改。

〔二〕 據范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改。

〔三〕 論語季氏曰:「嘗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『學詩乎?』對曰:『未也。』『不學詩,無以言。』鯉退而學詩。他日,又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『學禮乎?』對曰:『未也。』『不學禮,無以立。』鯉退而學禮。』

〔四〕 按范書注引袁紀「岑宏」作「冷宏」。又李賢曰:「按黃香集,香與宏共奏,此香之辭也。」

    袁宏曰:昔王侯身能衣而宰設服,足能行而相者導進,口能言而行人稱辭,閑之有禮,輔之有物。少而習之,長而不改,和睦之性,與教而淳,淫僻之心,無由得生。若縱而任之,不為師保,恣其嗜慾,而莫之禁禦,性氣既成,不可變易,情意流蕩,不可收復。故動之凶德,而國殄身亡也。

  六月,羌寇張掖〔一〕。

〔一〕 原誤置「秋七月」條後,今移正之。

  秋七月乙丑〔一〕,日有蝕之。酒泉太守以聞。

〔一〕 范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「乙酉朔」,袁紀誤。

  十一月〔一〕,司徒劉愷固疾策罷。太常揚震為司徒。

〔一〕 范書安帝紀作「十二月」。